举例来说,在美国,对宪法的尊重和推崇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可能通过立法来产生。而对于美国的自由社会,这种尊重和推崇之情比起宪法的具体条文本身重要和有效得多,尽管美国宪法的具体条文做得非常出色。若宪法本身不是很出色,那么对宪法的推崇很可能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道德力量。然而,若没有对宪法的这种推崇,宪法本身再出色也无济于事。对宪法的尊重和推崇绝非由于宪法的出色而自发产生。过去曾有过一些在理论上同样好甚至更好的宪法,却总未能成为社会制度,从而也就彻底不能捍卫自由。1919年到1933年间的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德意志的开国元勋们因其劳苦功高而备受赞誉,他们确实受之无愧。不过如果没有“弗吉尼亚王朝”几位伟大总统的话,要是没有约翰·马歇尔的话,要是没有林肯的话,他们的功绩再高也是徒然。因此,真正的危险在于:今天我们几乎已经忘记自由所倚重的是信仰和社会制度而非法律。如果我们想拥有一个自由社会,就必须时刻记住一点:法律制订的正式法案并不创造或决定制度结构、社会信仰和人类天性。
自由社会至少需要何种程度的自由政府和政治自由形式,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但是,要想从理论上或以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来对此进行衡量,则相当困难。
我们都知道,关于君主政体与共和政体两种政府形式之间的古老论辩与自由毫无关系。在两种政府形式下,自由均有其存在和被破坏的可能。举例来说,在美国,对宪法的尊重和推崇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可能通过立法来产生。而对于美国的自由社会,这种尊重和推崇之情比起宪法的具体条文本身重要和有效得多,尽管美国宪法的具体条文做得非常出色。若宪法本身不是很出色,那么对宪法的推崇很可能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道德力量。然而,若没有对宪法的这种推崇,宪法本身再出色也无济于事。对宪法的尊重和推崇绝非由于宪法的出色而自发产生。过去曾有过一些在理论上同样好甚至更好的宪法,却总未能成为社会制度,从而也就彻底不能捍卫自由。1919年到1933年间的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德意志的开国元勋们因其劳苦功高而备受赞誉,他们确实受之无愧。不过如果没有“弗吉尼亚王朝”几位伟大总统的话,要是没有约翰·马歇尔的话,要是没有林肯的话,他们的功绩再高也是徒然。因此,真正的危险在于:今天我们几乎已经忘记自由所倚重的是信仰和社会制度而非法律。如果我们想拥有一个自由社会,就必须时刻记住一点:法律制订的正式法案并不创造或决定制度结构、社会信仰和人类天性。
自由社会至少需要何种程度的自由政府和政治自由形式,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但是,要想从理论上或以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来对此进行衡量,则相当困难。
我们都知道,关于君主政体与共和政体两种政府形式之间的古老论辩与自由毫无关系。在两种政府形式下,自由均有其存在和被破坏的可能。与1919年的太平盛世相比,一个社会即便只有程度很低的自由政府和政治自由形式,自由社会仍有可能实现,或者我们可以将1927年视为自由社会的底线。与自由沦陷的现代极权社会相比,1880年的德意志帝国无疑更像是一个自由社会。19世纪中叶,德国人所享有的非常有限的政治自由形式,显然足以令经济和文化领域中非常真实和不容忽视的自由成为可能。而经济和文化在维多利亚中期的德国社会,正是其社会基本范畴。即便只能得到此前政治自由的一小部分,纳粹沦陷国的国民——包括德国人民也一样,就能推翻纳粹的专制暴政,重建一个自由社会。纳粹秘密警察的行动假设就是一粒政治自由的酵母能发酵一吨极权主义的面粉。
如果说政治自由的形式只是自由社会的先决条件而不是其结果,那么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存在。原因就在于,自由是负责任的抉择,而在每一种文化和每一个社会里,都存在着或者无可选择或者无须为选择负责任的领域。由于自由是社会选择的道德伦理原则,它与人类行为和人类欲望的满足这两大领域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什么联系:比如技术领域,这里就没有道德伦理的选择;社会无关领域,在这里无须为选择负任何责任。只有社会基本范畴才可能有自由或不自由之分,因为只有在这里才既存在选择,又存在责任。
显然,一个直角到底是90°还是95°,美元的贬值是否会导致商品价格提升,在澳大利亚生产糖是否可行且有利可图,一条从纽约到华盛顿的铁路是应沿这条线路铺建还是沿另一条线路铺建,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道德伦理问题或政治问题。它们都是技术问题,对于技术问与1919年的太平盛世相比,一个社会即便只有程度很低的自由政府和政治自由形式,自由社会仍有可能实现,或者我们可以将1927年视为自由社会的底线。与自由沦陷的现代极权社会相比,1880年的德意志帝国无疑更像是一个自由社会。19世纪中叶,德国人所享有的非常有限的政治自由形式,显然足以令经济和文化领域中非常真实和不容忽视的自由成为可能。而经济和文化在维多利亚中期的德国社会,正是其社会基本范畴。即便只能得到此前政治自由的一小部分,纳粹沦陷国的国民——包括德国人民也一样,就能推翻纳粹的专制暴政,重建一个自由社会。纳粹秘密警察的行动假设就是一粒政治自由的酵母能发酵一吨极权主义的面粉。
如果说政治自由的形式只是自由社会的先决条件而不是其结果,那么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存在。原因就在于,自由是负责任的抉择,而在每一种文化和每一个社会里,都存在着或者无可选择或者无须为选择负责任的领域。由于自由是社会选择的道德伦理原则,它与人类行为和人类欲望的满足这两大领域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什么联系:比如技术领域,这里就没有道德伦理的选择;社会无关领域,在这里无须为选择负任何责任。只有社会基本范畴才可能有自由或不自由之分,因为只有在这里才既存在选择,又存在责任。
显然,一个直角到底是90°还是95°,美元的贬值是否会导致商品价格提升,在澳大利亚生产糖是否可行且有利可图,一条从纽约到华盛顿的铁路是应沿这条线路铺建还是沿另一条线路铺建,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道德伦理问题或政治问题。它们都是技术问题,对于技术问题可以展开很多讨论,专家之间可能会存在很多不同意见,其间可能充斥着争议和“自由讨论”。这些问题占个体和社会日常问题的绝大部分。但是,对于这些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唯一的正确答案。而随着我们知识的提高或经验的积累,或者由于事实本身的变化,今天正确的答案,到了明天可能就会变得不正确。尽管如此,人们对于此类问题,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都有一个最优的答案。这个最优的答案是可证实、可衡量、可描述的;换言之,它是客观正确的。检验的方法可以是数学证明,或者是相应的核算方法、工程设计或盈利能力等,实用主义者称之为“实用性”。通常,这些问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也就是说人们不会在此强加自己的主观意愿。然而,没有人的主观意愿就不可能有选择,没有选择也就没有自由。换句话说,整个技术和科学领域在道德伦理意义上都是中性的;而自由,如同其他一切[1]基本价值观一样,它是一种道德伦理价值观。
一方面,科学技术领域的中性说明,就像争辩“民主”心理学一样毫无意义。诸如行星大气层的化学成分,如何从最少的纳税人手中收取最多的税金,某种新药的效果等,这些科学或技术问题都有其相关的可衡量和可描述的事实。它们提供了政治、社会或文化方面决策的手段。但是,它们本身却并非决定。它们要回答这个问题,即:我们如何才能达到既定目标?但是,最基本的决定都是关于目标的决定。我们必须选择什么是合意的;我们必须明确,在目标相冲突的情况下,什么是大善或什么是小恶;我们必须判断,为了取得特定的成就,我们愿意做出多大的牺牲,以及在哪一点牺牲超过了成就。但是科学家、工程师、经济学家和专业人士根本不关心这些政治问题。他们的工作根本就不涉及价值观方面的基本决定,即道德伦理决定。不题可以展开很多讨论,专家之间可能会存在很多不同意见,其间可能充斥着争议和“自由讨论”。这些问题占个体和社会日常问题的绝大部分。但是,对于这些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唯一的正确答案。而随着我们知识的提高或经验的积累,或者由于事实本身的变化,今天正确的答案,到了明天可能就会变得不正确。尽管如此,人们对于此类问题,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都有一个最优的答案。这个最优的答案是可证实、可衡量、可描述的;换言之,它是客观正确的。检验的方法可以是数学证明,或者是相应的核算方法、工程设计或盈利能力等,实用主义者称之为“实用性”。通常,这些问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也就是说人们不会在此强加自己的主观意愿。然而,没有人的主观意愿就不可能有选择,没有选择也就没有自由。换句话说,整个技术和科学领域在道德伦理意义上都是中性的;而自由,如同其他一切[1]基本价值观一样,它是一种道德伦理价值观。
一方面,科学技术领域的中性说明,就像争辩“民主”心理学一样毫无意义。诸如行星大气层的化学成分,如何从最少的纳税人手中收取最多的税金,某种新药的效果等,这些科学或技术问题都有其相关的可衡量和可描述的事实。它们提供了政治、社会或文化方面决策的手段。但是,它们本身却并非决定。它们要回答这个问题,即:我们如何才能达到既定目标?但是,最基本的决定都是关于目标的决定。我们必须选择什么是合意的;我们必须明确,在目标相冲突的情况下,什么是大善或什么是小恶;我们必须判断,为了取得特定的成就,我们愿意做出多大的牺牲,以及在哪一点牺牲超过了成就。但是科学家、工程师、经济学家和专业人士根本不关心这些政治问题。他们的工作根本就不涉及价值观方面的基本决定,即道德伦理决定。不管社会是自由的还是不自由的,他们的答案都同样有效。
在技术领域里,没有真正的决定,没有真正的选择,没有真正的善恶问题。在那些社会和个人生活的社会无关领域里,不存在社会责任。在19世纪30年代,一个美国人是浸信会教友还是卫理公会派教徒,是共济会成员还是扶轮社社员或者圣地兄弟会会员,是求学于哈佛大学还是北达科他师范学院或者16岁就辍学——所有这些对于这个美国人来说可能都是自己的重大决定。但是,这些决定都不附带任何社会责任。这些都是社会无关领域的决定。在这些领域,所谓选择的自由根本就算不上是自由,它只是随意放任。这些领域所谓的容忍也根本算不上是容忍,而只是毫不在乎。容忍你邻居的意见或行为不仅隐含着你必须认为对方有错这样一个前提,而且也表明你必须认为他的行为或意见很重要。这些行为或意见必须关系到道德和社会领域,而容忍一些无关大碍的事情,则既非德行,亦非罪恶。
这并非说社会无关就不好。它只是说明这个领域的问题与自由没有直接的关系。一个社会可以在其社会非基本范畴里制定最苛刻的行为规范,但仍然是自由社会。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一个社会也可以允许在社会无关领域里绝对放任,而在社会基本范畴里却没有负责任的决定权,这样的社会将是非自由社会,譬如古代某些帝国就是这样非自由社会的结构。
一个最为古老但争论最为激烈的政治问题是,在社会无关领域里,到底是严格的法规还是彻底的放任对自由有更多益处或者更少危害。这就是权威主义或者说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争论。双方都有很多话可用来论证。在某种程度上,认为在社会无关领域如果太严管社会是自由的还是不自由的,他们的答案都同样有效。
在技术领域里,没有真正的决定,没有真正的选择,没有真正的善恶问题。在那些社会和个人生活的社会无关领域里,不存在社会责任。在19世纪30年代,一个美国人是浸信会教友还是卫理公会派教徒,是共济会成员还是扶轮社社员或者圣地兄弟会会员,是求学于哈佛大学还是北达科他师范学院或者16岁就辍学——所有这些对于这个美国人来说可能都是自己的重大决定。但是,这些决定都不附带任何社会责任。这些都是社会无关领域的决定。在这些领域,所谓选择的自由根本就算不上是自由,它只是随意放任。这些领域所谓的容忍也根本算不上是容忍,而只是毫不在乎。容忍你邻居的意见或行为不仅隐含着你必须认为对方有错这样一个前提,而且也表明你必须认为他的行为或意见很重要。这些行为或意见必须关系到道德和社会领域,而容忍一些无关大碍的事情,则既非德行,亦非罪恶。
这并非说社会无关就不好。它只是说明这个领域的问题与自由没有直接的关系。一个社会可以在其社会非基本范畴里制定最苛刻的行为规范,但仍然是自由社会。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一个社会也可以允许在社会无关领域里绝对放任,而在社会基本范畴里却没有负责任的决定权,这样的社会将是非自由社会,譬如古代某些帝国就是这样非自由社会的结构。
一个最为古老但争论最为激烈的政治问题是,在社会无关领域里,到底是严格的法规还是彻底的放任对自由有更多益处或者更少危害。这就是权威主义或者说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争论。双方都有很多话可用来论证。在某种程度上,认为在社会无关领域如果太严格会伤害社会基本范畴的决策自由的观点是正确的。不过,与此相对立的另外一个观点在一定限度内也是正确的:社会无关领域里太多的放任会伤害社会基本范畴里的责任。
然而,必须看到权威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争论的是自由或不自由的问题,而不是对自由本身的讨论。
小结:如果一个社会的基本范畴建构在负责任的个人决定基础之上,那么我们拥有的是一个自由社会。只有看到人本质内在的不完美且无法臻于完美——但又需要为这种不完美和无法臻于完美负责,自由社会才有存在的可能。假如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不论这个群体的规模大小,被认为是天生完美无缺或能臻于完美,那就不可能有自由。声称完美无缺或能臻于完美,其实就是主张绝对的统治权。
如果人为地建构某个绝对物作为人类努力的唯一目标,或者作为个人或社会行为的一个且是唯一的规范,那也不会有自由。这个人为的绝对物可是和平或战争,经济进步或社会安定,北欧日耳曼民族或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化。只要建构了其中的任何一种绝对物,都必然会破坏自由。
每一个人为的绝对物都是对自由的一种逃避。它否定选择而赞成主张人类行为“必然性”的决定论。它废弃责任而崇尚专制,在这种专制统治下,任何行动只要与掌握绝对真理的极权统治者的命令或要求相一致,就是合理的。另一方面,自由要成为可能,只有假定真正的绝对物必然存在,否则就不可能有责任。
与那些将自己的理念和理想绝对化和唯一化的理想主义者相反,格会伤害社会基本范畴的决策自由的观点是正确的。不过,与此相对立的另外一个观点在一定限度内也是正确的:社会无关领域里太多的放任会伤害社会基本范畴里的责任。
然而,必须看到权威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争论的是自由或不自由的问题,而不是对自由本身的讨论。
小结:如果一个社会的基本范畴建构在负责任的个人决定基础之上,那么我们拥有的是一个自由社会。只有看到人本质内在的不完美且无法臻于完美——但又需要为这种不完美和无法臻于完美负责,自由社会才有存在的可能。假如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不论这个群体的规模大小,被认为是天生完美无缺或能臻于完美,那就不可能有自由。声称完美无缺或能臻于完美,其实就是主张绝对的统治权。
如果人为地建构某个绝对物作为人类努力的唯一目标,或者作为个人或社会行为的一个且是唯一的规范,那也不会有自由。这个人为的绝对物可是和平或战争,经济进步或社会安定,北欧日耳曼民族或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化。只要建构了其中的任何一种绝对物,都必然会破坏自由。
每一个人为的绝对物都是对自由的一种逃避。它否定选择而赞成主张人类行为“必然性”的决定论。它废弃责任而崇尚专制,在这种专制统治下,任何行动只要与掌握绝对真理的极权统治者的命令或要求相一致,就是合理的。另一方面,自由要成为可能,只有假定真正的绝对物必然存在,否则就不可能有责任。
与那些将自己的理念和理想绝对化和唯一化的理想主义者相反,
管理类 / 日期:2024-03-11
理解那个东西,但是我已经发现,他的信息距离和我越来越近了。因为他不再看《舟山晚报》,我也不再看《新民晚报》了,我们看的都是腾讯新闻App,看新闻头条,他也看我的朋友圈。所以信息高速一旦被打通了,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之间的认知壁垒也逐渐被打破了。要掌握70%~80%的都市消费,其实就是掌握两亿中产阶层。像分众这样的公司,之所以能够覆盖78%有家庭汽车的、80
管理类 / 日期:2024-03-11
实现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一些合伙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资产重组方式退出。二、退出如何结算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而合伙人退出之后,如何结算也是一个问题。一般采用三种方法:估值法、参考相关法律、另外约定。估值法,即当合伙人中途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
管理类 / 日期:2024-02-11
实的记录,否则,A公司管理层也无法对这些账外生产进行管理。所以,稽查部门认定A公司必定存在真实的生产记录,取得真实的生产记录就是突破的关键。当然,稽查部门准确、快速地取得A公司的生产记录,离不开有关人员对A公司所在行业、对A公司生产流程的了解,知彼知己,才是取得胜利的关键。【案例12-4】从生产现场取得的突破(2)A集团公司委托审计组对B子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
管理类 / 日期:2024-02-11
等于面值的估值。图8-3 富时100指数消费品公司:市净率VS净资产收益率在美国和欧洲范围内挑选5000家大企业,对它们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净率所做的更广泛的实证性分析,确认了这个观察结果。这能使我们推导出市场上权益成本的主要水平。如果一家企业的盈利能力正好等于自己的权益成本(即权益成本等于净资产收益率),那么,它的股票价格就应该按其面值进行交易。仅有在公司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