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市场价额万元出资人跟评估机构串通在公司......《股权之道》摘录

管理类 日期 2022-03-28
产,市场价额100万元,出资人跟评估机构串通,在公司登记时定价300万元,那200万元就属于虚报价额。

必须注意的是: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把这个责任扩大了,扩大到了整个出资。也就是说,有限公司,不论什么情况,只要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股东之间都有连带责任,大大突破了法律规定。这就很可怕了。

我们理解,最高人民法院的意图是强化股东责任,加强债权人保护。同时,我们质疑,这样的解释是否合法。过于加重股东责任,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

第二种情况:股份公司,只要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发起人之间都承担连带责任。显然,立法者对股份公司发起人之间的出资监督义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3.疑问解答

有人问:既然是这样,发起人股东之间动不动就连带责任,那公司跟个人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啊?个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不也是连带责任吗?

答案是:不一样。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的连带是有限的,限于注册资本。合伙人之间的连带是无限的,不封顶。

还有,公司股东之间的责任连带是特殊情况,合伙人之间的连带是常态。产,市场价额100万元,出资人跟评估机构串通,在公司登记时定价300万元,那200万元就属于虚报价额。

必须注意的是: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把这个责任扩大了,扩大到了整个出资。也就是说,有限公司,不论什么情况,只要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股东之间都有连带责任,大大突破了法律规定。这就很可怕了。

我们理解,最高人民法院的意图是强化股东责任,加强债权人保护。同时,我们质疑,这样的解释是否合法。过于加重股东责任,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

第二种情况:股份公司,只要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发起人之间都承担连带责任。显然,立法者对股份公司发起人之间的出资监督义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3.疑问解答

有人问:既然是这样,发起人股东之间动不动就连带责任,那公司跟个人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啊?个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不也是连带责任吗?

答案是:不一样。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的连带是有限的,限于注册资本。合伙人之间的连带是无限的,不封顶。

还有,公司股东之间的责任连带是特殊情况,合伙人之间的连带是常态。还有人问:这里的资本连带责任,与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有何区别?

答案是: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连带是指股东与公司连带,不是股东之间的连带。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的连带,法律没说是以注册资本为限,因此是无限的。

(四)股东资本责任预防

防控股东资本责任,在实战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册资本适可而止

建议:认缴的出资就是实际要出的资,而不是永远不打算出的资。实际出资可以从家里面拿钱,也可以用公司利润转增。

注册资本虚高,没什么好处。现在,真正懂行的,你公司的注册资本高,没有人会认为你公司一定牛,除非你全部实缴,且无抽逃。你认缴注册资本虚高,只是加大了股东的责任而已。

一些特殊行业,有准入门槛。例如投标,注册资本必须达到多少数额。这种门槛,在新的公司登记制度下,其实已经不科学,除非要求的是实缴注册资本。如果是这样,导致你的注册资本必须虚高,属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你得清楚自己的风险,在经营中注意防控。

2.认缴年限适可而止还有人问:这里的资本连带责任,与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有何区别?

答案是: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连带是指股东与公司连带,不是股东之间的连带。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的连带,法律没说是以注册资本为限,因此是无限的。

(四)股东资本责任预防

防控股东资本责任,在实战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册资本适可而止

建议:认缴的出资就是实际要出的资,而不是永远不打算出的资。实际出资可以从家里面拿钱,也可以用公司利润转增。

注册资本虚高,没什么好处。现在,真正懂行的,你公司的注册资本高,没有人会认为你公司一定牛,除非你全部实缴,且无抽逃。你认缴注册资本虚高,只是加大了股东的责任而已。

一些特殊行业,有准入门槛。例如投标,注册资本必须达到多少数额。这种门槛,在新的公司登记制度下,其实已经不科学,除非要求的是实缴注册资本。如果是这样,导致你的注册资本必须虚高,属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你得清楚自己的风险,在经营中注意防控。

2.认缴年限适可而止注册资本的认缴年限,在章程中你当然可以放远一点,但是就股东协议约定来讲,别太长,一般别超过5年

前面说了,认缴出资最好就是实际要出的资。从公司的需求和股东关系角度上讲,认缴年限越长,实际履行的可能性就越小。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影响公司的运作,影响股东关系。

而且,不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实际操作上讲,注册资本不到位,对后续融资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3.参股股东更要警惕资本责任

控股股东,承担资本责任是应该的,一方面你持股量大,赢了你挣得多;另一方面,你有控制权,你有能力预防,如果预防不力,也是你的责任,你不会感觉冤。

可是,参股股东就比较悲催。因此:

(1)不要随便参与发起设立自己不了解、无法掌控的公司。

(2)参与发起设立公司,一定要关注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如果都是实缴,没问题;如果是认缴,就要小心,如果出资责任能落实就没问题,否则,要么不参与,要么以非发起人的身份参与,也就是等公司成立之后再加入。

(3)尤其要避免当冤大头——小股东承担大责任。

假如,你一个老同学找到你,说要创业,做公司,项目如何如何注册资本的认缴年限,在章程中你当然可以放远一点,但是就股东协议约定来讲,别太长,一般别超过5年

前面说了,认缴出资最好就是实际要出的资。从公司的需求和股东关系角度上讲,认缴年限越长,实际履行的可能性就越小。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影响公司的运作,影响股东关系。

而且,不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实际操作上讲,注册资本不到位,对后续融资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3.参股股东更要警惕资本责任

控股股东,承担资本责任是应该的,一方面你持股量大,赢了你挣得多;另一方面,你有控制权,你有能力预防,如果预防不力,也是你的责任,你不会感觉冤。

可是,参股股东就比较悲催。因此:

(1)不要随便参与发起设立自己不了解、无法掌控的公司。

(2)参与发起设立公司,一定要关注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如果都是实缴,没问题;如果是认缴,就要小心,如果出资责任能落实就没问题,否则,要么不参与,要么以非发起人的身份参与,也就是等公司成立之后再加入。

(3)尤其要避免当冤大头——小股东承担大责任。

假如,你一个老同学找到你,说要创业,做公司,项目如何如何的好,邀请你去“掺和”一下,参点股,不参加经营。你问:总投资多少?说100万。你占多少?说10%。你一想,就当是帮老同学一把,赚了更好,万一亏了,大不了就10万块。于是答应入股。

谁知,你的老同学一转身,注册资本登记为2000万。结果有一天,公司破产了,操盘的跑了,债权人找上门来,你名下的认缴出资是200万,已实缴10万,还剩190万。另外,你是发起人股东,还要对其他股东的1800万承担连带责任——假如他们的出资全部是认缴。也就是说,你得再拿出1990万元。

天哪!这不是毁三观的节奏吗?你不但经济上一蹶不振,甚至会从此怀疑人生……

4.受让股权也要警惕资本责任

好多人在问这个问题:受让股权,原来的出资瑕疵责任会不会跟着过来?

受让前出资瑕疵,如果受让人知情,或者应当知情,责任一起过来;如果不知情,责任不会一起过来,由出让人承担。

因此,你作为受让人,应在合同中写清楚,出让人要保证之前的出资没有瑕疵,如果有,责任由出让人承担。这有助于证明你对前面的资本瑕疵“不知情”。

但是,如果你“应当知情”,作为受让人,你还是要承担责任。

什么叫应当知情?你去买一个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刚注的好,邀请你去“掺和”一下,参点股,不参加经营。你问:总投资多少?说100万。你占多少?说10%。你一想,就当是帮老同学一把,赚了更好,万一亏了,大不了就10万块。于是答应入股。

谁知,你的老同学一转身,注册资本登记为2000万。结果有一天,公司破产了,操盘的跑了,债权人找上门来,你名下的认缴出资是200万,已实缴10万,还剩190万。另外,你是发起人股东,还要对其他股东的1800万承担连带责任——假如他们的出资全部是认缴。也就是说,你得再拿出1990万元。

天哪!这不是毁三观的节奏吗?你不但经济上一蹶不振,甚至会从此怀疑人生……

4.受让股权也要警惕资本责任

好多人在问这个问题:受让股权,原来的出资瑕疵责任会不会跟着过来?

受让前出资瑕疵,如果受让人知情,或者应当知情,责任一起过来;如果不知情,责任不会一起过来,由出让人承担。

因此,你作为受让人,应在合同中写清楚,出让人要保证之前的出资没有瑕疵,如果有,责任由出让人承担。这有助于证明你对前面的资本瑕疵“不知情”。

但是,如果你“应当知情”,作为受让人,你还是要承担责任。

什么叫应当知情?你去买一个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刚注册一年,5000元转让给你,你能说你不知情?如果注册资本缴清了,可能一年就亏得只剩5000元吗?还有,人家登记的就是认缴,除非有证据证明已经实缴,否则你不能说你对注册资本未缴清不知情。

现实中,明知注册资本没有缴清,你还是要买,有没有这种情况?肯定有,也可以买,但是你自己心里要清楚,在经营中注意控制债务风险。

5.发起人股东把股权全部转让出去了,资本连带责任是不是应该不存在了?

回答:从理论上讲,还在。

法律规定的发起人股东连带责任,只限发起人股东。发起人股东是一个历史性概念,仅限于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一个公司一旦成立,它的发起人股东就固定了。受让股权的股东、增资扩股加入的股东都不再是发起人股东。

法律为什么要把资本连带责任加给发起人?其实,资本责任源于你参与发起公司这个行为。注册资本由发起人确定,发起人之间,即便是基于自利,也有互相监督出资的必要。因此,只有发起人是最合适的监督人。于是,立法者便把这种互相监督的职责放在了发起人身上,规定责任连带,不怕你不监督。股权受让人不具备监督条件,也没有监督责任,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当然,现实中,债权人追到已经出让股权的发起人头上,这种案册一年,5000元转让给你,你能说你不知情?如果注册资本缴清了,可能一年就亏得只剩5000元吗?还有,人家登记的就是认缴,除非有证据证明已经实缴,否则你不能说你对注册资本未缴清不知情。

现实中,明知注册资本没有缴清,你还是要买,有没有这种情况?肯定有,也可以买,但是你自己心里要清楚,在经营中注意控制债务风险。

5.发起人股东把股权全部转让出去了,资本连带责任是不是应该不存在了?

回答:从理论上讲,还在。

法律规定的发起人股东连带责任,只限发起人股东。发起人股东是一个历史性概念,仅限于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一个公司一旦成立,它的发起人股东就固定了。受让股权的股东、增资扩股加入的股东都不再是发起人股东。

法律为什么要把资本连带责任加给发起人?其实,资本责任源于你参与发起公司这个行为。注册资本由发起人确定,发起人之间,即便是基于自利,也有互相监督出资的必要。因此,只有发起人是最合适的监督人。于是,立法者便把这种互相监督的职责放在了发起人身上,规定责任连带,不怕你不监督。股权受让人不具备监督条件,也没有监督责任,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当然,现实中,债权人追到已经出让股权的发起人头上,这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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