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现噪声
哪里有判断,哪里就有噪声
“同罪不同罚”令人难以接受。同样的罪行,有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有人却被判处缓刑。在许多地方,类似的事情正在发生。可以肯定的是,刑事司法制度中弥漫着偏差,但本书第1章关注的重点是噪声。一位著名的法官注意到了噪声的存在,他发现这种噪声是不道德的,并由此发起了一场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世界(但还不够彻底)的运动。我们接下来要讲的故事发生在美国,但我们相信,类似的故事在其他国家也存在,甚至情况更为严重,并且它将来依然会出现。我们使用刑事判决的例子,也是想说明噪声会导致极大的不公平。
刑事判决过程充满了戏剧性,但我们也关注私人机构,因为私人机构也可能因噪声的存在而背负很大的隐形风险。为了阐明这一点,我们在第2章介绍了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在该公司,核保员的任务是为客户确定保费,而理赔员必须判定理赔的额度。你可能会猜想,这些任务简单而又机械,不同的专业人员会得出大致相同的数额。为了对这一猜想进行验证,我们精心设计了一个关于噪声审查的实验,实验结果不仅令我们惊讶,也让该公司的领导层惊讶和沮丧。据我们了解,数量众多的噪声使该公司损失了大量资金。我们使用这一案例是为了说明,噪声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两个例子所涉及的研究都是大样本研究,也就是说,在此过程· 发现噪声
哪里有判断,哪里就有噪声
“同罪不同罚”令人难以接受。同样的罪行,有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有人却被判处缓刑。在许多地方,类似的事情正在发生。可以肯定的是,刑事司法制度中弥漫着偏差,但本书第1章关注的重点是噪声。一位著名的法官注意到了噪声的存在,他发现这种噪声是不道德的,并由此发起了一场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世界(但还不够彻底)的运动。我们接下来要讲的故事发生在美国,但我们相信,类似的故事在其他国家也存在,甚至情况更为严重,并且它将来依然会出现。我们使用刑事判决的例子,也是想说明噪声会导致极大的不公平。
刑事判决过程充满了戏剧性,但我们也关注私人机构,因为私人机构也可能因噪声的存在而背负很大的隐形风险。为了阐明这一点,我们在第2章介绍了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在该公司,核保员的任务是为客户确定保费,而理赔员必须判定理赔的额度。你可能会猜想,这些任务简单而又机械,不同的专业人员会得出大致相同的数额。为了对这一猜想进行验证,我们精心设计了一个关于噪声审查的实验,实验结果不仅令我们惊讶,也让该公司的领导层惊讶和沮丧。据我们了解,数量众多的噪声使该公司损失了大量资金。我们使用这一案例是为了说明,噪声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两个例子所涉及的研究都是大样本研究,也就是说,在此过程中,有很多人做出了大量判断。但是,许多重要的判断是单一的而非重复的,比方说:如何处理一个看上去独一无二的商机;是否发布一款全新产品;如何应对一场流行病;是否雇用一个不太符合标准的人……这类独特情境中的决策是否存在噪声?我们很容易认为,此类特殊情境中不存在噪声。毕竟,噪声是不必要的变异,单一决策怎么会有变异呢?在第3章中,我们会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做出的判断,即使在看似独一无二的情境中,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大量噪声。
这三章的主题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就是:哪里有判断,哪里就有噪声,而且它比你想象的还要多。一起来看看噪声有多少吧。中,有很多人做出了大量判断。但是,许多重要的判断是单一的而非重复的,比方说:如何处理一个看上去独一无二的商机;是否发布一款全新产品;如何应对一场流行病;是否雇用一个不太符合标准的人……这类独特情境中的决策是否存在噪声?我们很容易认为,此类特殊情境中不存在噪声。毕竟,噪声是不必要的变异,单一决策怎么会有变异呢?在第3章中,我们会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做出的判断,即使在看似独一无二的情境中,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大量噪声。
这三章的主题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就是:哪里有判断,哪里就有噪声,而且它比你想象的还要多。一起来看看噪声有多少吧。第1章
犯罪和充满噪声的判罚
假设某人被指控犯了罪,例如到商店行窃、私藏海洛因、袭击他人或持枪抢劫,该案件可能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答案不应取决于该案件恰巧被指派给哪位法官、天气是冷是热,以及当地球队在前一天是输是赢。如果3个背景类似的人被指控犯有同一罪行,最后却得到截然不同的处罚,例如第一个人被判缓刑,第二个人被判2年有期徒刑,最后一个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这样的结果显然会引起公愤。然而,在很多国家,这种不合理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在过去发生过,现在也依然可见。
长久以来,世界各地的法官对于案件的判决大都拥有自由裁量权。在许多国家,专家们对这种自由裁量权表示赞赏,认为它既公正又人道。他们坚持认为:刑事判决应基于多种因素,不仅要考虑罪行本身,还要考虑被告的性格及其所处的环境,“刑罚个别化”已成为当下主流;如果法官受到规章制度的约束,罪犯就可能受到不人道的对待,就不会被视为一个独特的个体,特殊情况也就无法被充分考量。第1章
犯罪和充满噪声的判罚
假设某人被指控犯了罪,例如到商店行窃、私藏海洛因、袭击他人或持枪抢劫,该案件可能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答案不应取决于该案件恰巧被指派给哪位法官、天气是冷是热,以及当地球队在前一天是输是赢。如果3个背景类似的人被指控犯有同一罪行,最后却得到截然不同的处罚,例如第一个人被判缓刑,第二个人被判2年有期徒刑,最后一个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这样的结果显然会引起公愤。然而,在很多国家,这种不合理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在过去发生过,现在也依然可见。
长久以来,世界各地的法官对于案件的判决大都拥有自由裁量权。在许多国家,专家们对这种自由裁量权表示赞赏,认为它既公正又人道。他们坚持认为:刑事判决应基于多种因素,不仅要考虑罪行本身,还要考虑被告的性格及其所处的环境,“刑罚个别化”已成为当下主流;如果法官受到规章制度的约束,罪犯就可能受到不人道的对待,就不会被视为一个独特的个体,特殊情况也就无法被充分考量。在许多人看来,正当法律程序的理念似乎要求开放的司法自由裁量权。
20世纪70年代,大众对司法自由裁量权的热情开始瓦解,原因很简单:大量的证据表明,噪声无处不在。1973年,著名法官马文·弗兰克尔(Marvi Frakel)引发了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在成为法官之前,弗兰克尔不仅是言论自由的捍卫者,还是热情的人权倡导者,他帮助创立了人权律师委员会——一个号称“人权至上”(Huma Rights First)的组织。
在人权捍卫方面,弗兰克尔有些激进,也因此他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噪声深感愤怒。以下是他对自己帮助创立该组织的初衷的描述:
如果美国联邦银行抢劫案的一个被告被定罪,最高会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刑期是0至25年不等。我很快意识到,这个数字与其说取决于案件或被告本人,不如说取决于法官,即受到不同法官的观点、偏好和偏差的影响。因此,同一起案件、同一个被告,可能会因为审理法官的不同而导致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弗兰克尔没有提供任何统计分析来支持他的论点,但他提供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事例,来证明处境相似的人受到的对待存在严重不合理的差异。比如,两名男子均无犯罪记录,都因兑现假支票触犯法律,他们兑现的金额分别为58.4美元和35.2美元,第一个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第二个人仅被判处30天监禁。对于两起类似的挪用公款案件,一名被告被判处117天监禁,而另一名被告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因此,弗兰克尔对美国联邦法官“几乎完全不受制衡的权力”表在许多人看来,正当法律程序的理念似乎要求开放的司法自由裁量权。
20世纪70年代,大众对司法自由裁量权的热情开始瓦解,原因很简单:大量的证据表明,噪声无处不在。1973年,著名法官马文·弗兰克尔(Marvi Frakel)引发了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在成为法官之前,弗兰克尔不仅是言论自由的捍卫者,还是热情的人权倡导者,他帮助创立了人权律师委员会——一个号称“人权至上”(Huma Rights First)的组织。
在人权捍卫方面,弗兰克尔有些激进,也因此他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噪声深感愤怒。以下是他对自己帮助创立该组织的初衷的描述:
如果美国联邦银行抢劫案的一个被告被定罪,最高会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刑期是0至25年不等。我很快意识到,这个数字与其说取决于案件或被告本人,不如说取决于法官,即受到不同法官的观点、偏好和偏差的影响。因此,同一起案件、同一个被告,可能会因为审理法官的不同而导致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弗兰克尔没有提供任何统计分析来支持他的论点,但他提供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事例,来证明处境相似的人受到的对待存在严重不合理的差异。比如,两名男子均无犯罪记录,都因兑现假支票触犯法律,他们兑现的金额分别为58.4美元和35.2美元,第一个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第二个人仅被判处30天监禁。对于两起类似的挪用公款案件,一名被告被判处117天监禁,而另一名被告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因此,弗兰克尔对美国联邦法官“几乎完全不受制衡的权力”表示谴责,并认为这导致美国每天都在发生着残酷专断的行为。他认为,在法治而非人治的社会存在这种现象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弗兰克尔呼吁美国国会结束这种残酷专断的“歧视”。他所说的歧视主要所指就是噪声,即量刑中存在的难以解释的差异性;同时,他也关注由种族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所导致的偏差。为了消除噪声和偏差,弗兰克尔敦促改革,主张不应允许存在对刑事被告人量刑上的差异,除非这种差异可以“通过足够客观的测试来说明其合理性,以确保该结果不是特定官员、法官或其他人独断专行的产物”。不仅如此,弗兰克尔还主张通过制定“详细的影响因素清单”来减少噪声,这些清单“应尽可能包括某种形式的数字,或其他客观的评分”。
弗兰克尔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写下了这样的话,因此不是在提倡“用机器取代人”这个主张。但当时他已经很接近这一目标了,这真令人难以置信。他认为“法治需要一套在多种情况下都适用的客观的规则,从而可以对法官和其他人进行约束”。他明确主张使用计算机作为量刑时有序思考的辅助工具,此外,他还主张成立一个量刑委员会。
弗兰克尔的著作成为刑事司法史上颇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不仅在美国,在全世界范围内皆是如此。他的著作有一个缺点:存在一定程度的非正式性,不够严谨。但他指出的事实令人错愕,也令人印象深刻。为了验证刑事判决中是否确实存在噪声,一些研究者紧随其后,展开了进一步研究。
1974年,弗兰克尔主导了一项早期的大规模研究。研究人员要示谴责,并认为这导致美国每天都在发生着残酷专断的行为。他认为,在法治而非人治的社会存在这种现象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弗兰克尔呼吁美国国会结束这种残酷专断的“歧视”。他所说的歧视主要所指就是噪声,即量刑中存在的难以解释的差异性;同时,他也关注由种族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所导致的偏差。为了消除噪声和偏差,弗兰克尔敦促改革,主张不应允许存在对刑事被告人量刑上的差异,除非这种差异可以“通过足够客观的测试来说明其合理性,以确保该结果不是特定官员、法官或其他人独断专行的产物”。不仅如此,弗兰克尔还主张通过制定“详细的影响因素清单”来减少噪声,这些清单“应尽可能包括某种形式的数字,或其他客观的评分”。
弗兰克尔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写下了这样的话,因此不是在提倡“用机器取代人”这个主张。但当时他已经很接近这一目标了,这真令人难以置信。他认为“法治需要一套在多种情况下都适用的客观的规则,从而可以对法官和其他人进行约束”。他明确主张使用计算机作为量刑时有序思考的辅助工具,此外,他还主张成立一个量刑委员会。
弗兰克尔的著作成为刑事司法史上颇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不仅在美国,在全世界范围内皆是如此。他的著作有一个缺点:存在一定程度的非正式性,不够严谨。但他指出的事实令人错愕,也令人印象深刻。为了验证刑事判决中是否确实存在噪声,一些研究者紧随其后,展开了进一步研究。
1974年,弗兰克尔主导了一项早期的大规模研究。研究人员要
管理类 / 日期:2024-03-11
理解那个东西,但是我已经发现,他的信息距离和我越来越近了。因为他不再看《舟山晚报》,我也不再看《新民晚报》了,我们看的都是腾讯新闻App,看新闻头条,他也看我的朋友圈。所以信息高速一旦被打通了,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之间的认知壁垒也逐渐被打破了。要掌握70%~80%的都市消费,其实就是掌握两亿中产阶层。像分众这样的公司,之所以能够覆盖78%有家庭汽车的、80
管理类 / 日期:2024-03-11
实现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一些合伙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资产重组方式退出。二、退出如何结算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而合伙人退出之后,如何结算也是一个问题。一般采用三种方法:估值法、参考相关法律、另外约定。估值法,即当合伙人中途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
管理类 / 日期:2023-08-04
方便程度、偏好、顾虑等等进行改善,甚至革新和颠覆,给到让别人选择你的理由。通过整体分析,你需要明确,究竟谁是你的主要客户?谁是你的合作伙伴?他们有什么问题?你想解决他什么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等等。在思考的时候,你最好拿一张白纸,一一写出来,加以分析,别偷懒。不要模棱两可,模模糊糊。也不要自我局限,把自己困在某个角色位置上出不来。第二,商业模式,核心是要
管理类 / 日期:2023-08-04
其中,1和2是与“人”相关的,而3和4是与“物”相关的。一定不要先预约了会议室,或先准备好资料,然后再联系参会人员。我(@高梨健太郎)就为此吃了不少苦头。他对我说“那天他没法参加”。会议室可以换,但是人的行程安排是无法随意改动的。一旦定下来要召开会议或聚会,那就要先确认参会人员的行程安排,定下会议时间。只要搞定这一项,就等于完成了一半的工作。● ■ 一旦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