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小股东,哭丧着脸,问我,大易老师,他老是不分红,我可不可以到法院告他啊?我说,你告不了,法院根本就不管。
上市公司不一样,如果是铁公鸡,老是不分红,我卖股票走人。
可是非上市公司,你要转让股权走人很不容易。
2.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部分用于股东分红。
法定公积金是法律规定的,带有强制性,按10%提取,当累积的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对任意公积金,法律不作规定,留多留少,全由公司自己决定。也就是说,公司赚的钱,分多少,取决于留多少。
当然,这个公积金,不论是法定的,还是任意的,留存下来都属于公司的资产,都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
留多少,分多少,股东意见不同,如何解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由股东会说了算,一般情况下法律不干预。
关于分红,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在股东会上属于一般多数决,也就是过半即做出决议。如果大股东持股超过50%,等于就是大股东说了算。
对大股东把持公司,有红不分,欺负小股东的情况,立法者有点好多小股东,哭丧着脸,问我,大易老师,他老是不分红,我可不可以到法院告他啊?我说,你告不了,法院根本就不管。
上市公司不一样,如果是铁公鸡,老是不分红,我卖股票走人。
可是非上市公司,你要转让股权走人很不容易。
2.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部分用于股东分红。
法定公积金是法律规定的,带有强制性,按10%提取,当累积的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对任意公积金,法律不作规定,留多留少,全由公司自己决定。也就是说,公司赚的钱,分多少,取决于留多少。
当然,这个公积金,不论是法定的,还是任意的,留存下来都属于公司的资产,都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
留多少,分多少,股东意见不同,如何解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由股东会说了算,一般情况下法律不干预。
关于分红,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在股东会上属于一般多数决,也就是过半即做出决议。如果大股东持股超过50%,等于就是大股东说了算。
对大股东把持公司,有红不分,欺负小股东的情况,立法者有点看不下去了,2005年公司法修订的时候,规定了一个救济方式,即,有限公司,连续5年盈利,符合分配利润条件,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公司不收购,异议股东可以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受理。
这一条规定管用吗?现实中几乎不管用,为什么不管用,请大家自己去想。
3.实战建议
实战建议:在章程里面,对分红问题进行清晰而灵活的规定。
例如:公司盈利,除了法定公积金,提取40%的任意公积金,其余部分用作股东分红,每年核算、分配一次。
问题是,任意公积金,不论多少,都只是现在的一个预见,不见得适合以后公司的情况。如果以后公司有钱了,资本金很充足,还一定要留40%吗?
怎么办?你得继续规定:
任意公积金的比例,可以经股东会简单多数(或者特别多数)决,予以变更。
有人说,那不一样吗?还是大股东说了算。但是你事先有具体约定,再约定可以变更,与你完全没有约定,到时候再说,是不一样的。
股东之间,天生就对立的是极少数。多数矛盾都是因为很多事情看不下去了,2005年公司法修订的时候,规定了一个救济方式,即,有限公司,连续5年盈利,符合分配利润条件,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公司不收购,异议股东可以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受理。
这一条规定管用吗?现实中几乎不管用,为什么不管用,请大家自己去想。
3.实战建议
实战建议:在章程里面,对分红问题进行清晰而灵活的规定。
例如:公司盈利,除了法定公积金,提取40%的任意公积金,其余部分用作股东分红,每年核算、分配一次。
问题是,任意公积金,不论多少,都只是现在的一个预见,不见得适合以后公司的情况。如果以后公司有钱了,资本金很充足,还一定要留40%吗?
怎么办?你得继续规定:
任意公积金的比例,可以经股东会简单多数(或者特别多数)决,予以变更。
有人说,那不一样吗?还是大股东说了算。但是你事先有具体约定,再约定可以变更,与你完全没有约定,到时候再说,是不一样的。
股东之间,天生就对立的是极少数。多数矛盾都是因为很多事情预先没说清楚,到时候意见又不一致,扯皮扯出来的。事先有约定,一般会按约定走,如果要打破这个约定,需要走程序,需要找理由,还需要一点勇气。这叫“路径依赖”,明白吗?你没有路径,一抬脚就乱走。
还有,大家可以考虑适当制约,比如说这个盘,大股东占55%,那我们可不可以约定,改变任意公积金比例,需要股东会特别多数决,也就是2/3以上多数才能决定?完全可以,而且根据我的经验,这时候大股东往往也会同意。如果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还可以说,那我不跟你合作了。对吧?这时候不合作,毕竟还是朋友,以后再不合作,就可能是敌人。
(三)股东行使权利比例疑难问题
1.问题:股东持股比例,是“认缴出资比例”还是“实缴出资比例”?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分红和优先认购新增资本是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分配剩余财产是按“出资比例”,没说是认缴还是实缴。
股份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分红、行使表决权和分配剩余财产(股份公司股东不存在优先认购权),没说是认缴还是实缴。
如果实缴比例与认缴比例一致,没有问题。
如果实缴比例和认缴比例不同,按实缴比例行使股东权利,看似合理,实则有很大问题。随着股东不断缴付出资,实缴比例一直在变。预先没说清楚,到时候意见又不一致,扯皮扯出来的。事先有约定,一般会按约定走,如果要打破这个约定,需要走程序,需要找理由,还需要一点勇气。这叫“路径依赖”,明白吗?你没有路径,一抬脚就乱走。
还有,大家可以考虑适当制约,比如说这个盘,大股东占55%,那我们可不可以约定,改变任意公积金比例,需要股东会特别多数决,也就是2/3以上多数才能决定?完全可以,而且根据我的经验,这时候大股东往往也会同意。如果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还可以说,那我不跟你合作了。对吧?这时候不合作,毕竟还是朋友,以后再不合作,就可能是敌人。
(三)股东行使权利比例疑难问题
1.问题:股东持股比例,是“认缴出资比例”还是“实缴出资比例”?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分红和优先认购新增资本是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分配剩余财产是按“出资比例”,没说是认缴还是实缴。
股份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分红、行使表决权和分配剩余财产(股份公司股东不存在优先认购权),没说是认缴还是实缴。
如果实缴比例与认缴比例一致,没有问题。
如果实缴比例和认缴比例不同,按实缴比例行使股东权利,看似合理,实则有很大问题。随着股东不断缴付出资,实缴比例一直在变。比例变了,前面留下的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如果按后面的出资比例分享,那后缴出资的股东肯定主张前面少分点,把钱留下来。同理,前面实缴比例大的股东肯定希望全部分光。
如果分红按实缴比例,表决按认缴比例,更不对了。
举例,甲和乙开一家公司,认缴比例是甲70%,乙30%,认缴出资1000万元,分10年缴清。一开始实缴出资100万元,乙手头方便,出80万元,甲不太方便,出20万元,也就是说,论实缴出资比例,甲20%,乙80%,根据双方约定,三年内,实缴出资比例都是甲20%,乙80%,三年后实缴出资比例才跟认缴比例一致。
问题来了,三年内,分红,按实缴出资比例,甲20%,乙80%;表决,按认缴出资比例,甲70%,乙30%,公司基本上是甲说了算。你猜,头三年甲会倾向于什么决策?他会不会只顾打基础而完全不考虑盈利?
好在,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自治。实战中,我们要在股东自治上做文章。
2.实战建议
对此,我建议: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一律把认缴的出资比例当作持股比例,股东一律按持股比例行使权利,包括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股东权利。
至于欠缴出资,可以按约定支付利息,以此来平衡股东之间的权益。如果欠缴出资,到了一定程度,根据股东协议,可以限制他的股比例变了,前面留下的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如果按后面的出资比例分享,那后缴出资的股东肯定主张前面少分点,把钱留下来。同理,前面实缴比例大的股东肯定希望全部分光。
如果分红按实缴比例,表决按认缴比例,更不对了。
举例,甲和乙开一家公司,认缴比例是甲70%,乙30%,认缴出资1000万元,分10年缴清。一开始实缴出资100万元,乙手头方便,出80万元,甲不太方便,出20万元,也就是说,论实缴出资比例,甲20%,乙80%,根据双方约定,三年内,实缴出资比例都是甲20%,乙80%,三年后实缴出资比例才跟认缴比例一致。
问题来了,三年内,分红,按实缴出资比例,甲20%,乙80%;表决,按认缴出资比例,甲70%,乙30%,公司基本上是甲说了算。你猜,头三年甲会倾向于什么决策?他会不会只顾打基础而完全不考虑盈利?
好在,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自治。实战中,我们要在股东自治上做文章。
2.实战建议
对此,我建议: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一律把认缴的出资比例当作持股比例,股东一律按持股比例行使权利,包括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股东权利。
至于欠缴出资,可以按约定支付利息,以此来平衡股东之间的权益。如果欠缴出资,到了一定程度,根据股东协议,可以限制他的股东权利,甚至取消他的股东资格。但是,没到这一步时,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
分配剩余财产权,比较特殊,那时候,公司都准备关门了,以后,认缴出资也不可能再缴了,因此,可以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上述股东自治体现在哪里?
对有限公司来讲,关于分红权,依法新增出资认购优先权,在股东协议体现;关于表决权,在章程里面体现。或者都在章程里面体现,但是对分红和新增出资认购优先权的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股份公司,都在章程里面体现。
(四)股东知情权与公司安全
1.问题:如何处理股东知情权与公司运作安全之间的关系?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查账,一般认为,可以一直查到原始凭证。
如果你只是一个股东,你一定会感觉到,这个权利非常可爱。但是,如果你是公司操盘者,你会感觉到,这个权利有点可怕。
如果股东不论大小,都可以查账查到凭证,公司的商业秘密难以保护。同时,公司操盘者随时担心遭到小股东的举报。
现实中,很多老板想做股权激励,想利用股权手段促进公司发展,可最害怕的就是这个股东知情权。东权利,甚至取消他的股东资格。但是,没到这一步时,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
分配剩余财产权,比较特殊,那时候,公司都准备关门了,以后,认缴出资也不可能再缴了,因此,可以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上述股东自治体现在哪里?
对有限公司来讲,关于分红权,依法新增出资认购优先权,在股东协议体现;关于表决权,在章程里面体现。或者都在章程里面体现,但是对分红和新增出资认购优先权的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股份公司,都在章程里面体现。
(四)股东知情权与公司安全
1.问题:如何处理股东知情权与公司运作安全之间的关系?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查账,一般认为,可以一直查到原始凭证。
如果你只是一个股东,你一定会感觉到,这个权利非常可爱。但是,如果你是公司操盘者,你会感觉到,这个权利有点可怕。
如果股东不论大小,都可以查账查到凭证,公司的商业秘密难以保护。同时,公司操盘者随时担心遭到小股东的举报。
现实中,很多老板想做股权激励,想利用股权手段促进公司发展,可最害怕的就是这个股东知情权。
管理类 / 日期:2024-03-11
理解那个东西,但是我已经发现,他的信息距离和我越来越近了。因为他不再看《舟山晚报》,我也不再看《新民晚报》了,我们看的都是腾讯新闻App,看新闻头条,他也看我的朋友圈。所以信息高速一旦被打通了,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之间的认知壁垒也逐渐被打破了。要掌握70%~80%的都市消费,其实就是掌握两亿中产阶层。像分众这样的公司,之所以能够覆盖78%有家庭汽车的、80
管理类 / 日期:2024-03-11
实现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一些合伙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资产重组方式退出。二、退出如何结算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而合伙人退出之后,如何结算也是一个问题。一般采用三种方法:估值法、参考相关法律、另外约定。估值法,即当合伙人中途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
管理类 / 日期:2023-04-02
益增强,以及赢家和输家之间的差距变成了无法逾越的鸿沟。80/20世界是一面倒的,而90/10世界是如此扭曲,只属于行业垄断者。如果你觉得这是理论上的,我们再来看几个例子: 众所周知,亚马逊是以在线图书零售商起家的,但后来转而销售大量的产品。该公司简化了客户的购买流程,并使得其他供应商渴望利用亚马逊庞大客户群。通过向每位顾客销售更多的商品——不仅仅是
管理类 / 日期:2023-04-02
顾客供应同样的最终产品——电力。然而,该公司却分设了三个部门,各自为政,各不相属,各有各的办法和制度。更有甚者,各部门自信能在今后十年内独享全部能源市场的75%。这样的结果是,多年来三个部门都忙于永无止境的会议。而且,因为管辖这三个部门高层管理的并非同一人,所以他们的会议也侵入了公司的整个高层。到现在,情况总算已有好转。三个部门在组织上已改变了过去的形式,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