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员工获得激励股权的条件及额度。
(一)员工须在试用期满后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公司当年业绩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启动条件且员工年度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
(二)员工个人获得的激励股权最高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权的1%,具体份额由公司根据员工的职级、业绩确定。
第七,员工购股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一)员工获得激励股权均需支付相应的现金购买,股权定价按每股人民币1元,员工按获得的激励股权数量以现金形式支付。
(二)购股资金由员工自筹或由公司年终奖金、股权分红收益转付,公司不承诺为员工提供购买激励股权的借款。
第八,员工获得激励股权的程序。
可以分为5个步骤(见图8-8)。第六,员工获得激励股权的条件及额度。
(一)员工须在试用期满后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公司当年业绩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启动条件且员工年度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
(二)员工个人获得的激励股权最高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权的1%,具体份额由公司根据员工的职级、业绩确定。
第七,员工购股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一)员工获得激励股权均需支付相应的现金购买,股权定价按每股人民币1元,员工按获得的激励股权数量以现金形式支付。
(二)购股资金由员工自筹或由公司年终奖金、股权分红收益转付,公司不承诺为员工提供购买激励股权的借款。
第八,员工获得激励股权的程序。
可以分为5个步骤(见图8-8)。图8-8 员工获得激励股权的程序
第九,关于员工购股有效期的约定。
员工获得股权激励资格,自收到公司发出的激励股权授予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购股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员工未完成出资及购股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股权激励资格的员工在之后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第十,股权收益及相关约定。
(一)员工获得的激励股权享有分红权和增值权。员工可依据公司盈利状况和所持股权数量从公司获取股权分红,也可因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所持有股权价值增长而获利。
(二)员工持有的激励股权不可以转让和质押,触发退出机制时由公司大股东回购。
(三)公司设立股权激励备用金作为股权激励专项周转资金,以用于回购员工的股权,备用金由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四)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和负责图8-8 员工获得激励股权的程序
第九,关于员工购股有效期的约定。
员工获得股权激励资格,自收到公司发出的激励股权授予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购股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员工未完成出资及购股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股权激励资格的员工在之后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第十,股权收益及相关约定。
(一)员工获得的激励股权享有分红权和增值权。员工可依据公司盈利状况和所持股权数量从公司获取股权分红,也可因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所持有股权价值增长而获利。
(二)员工持有的激励股权不可以转让和质押,触发退出机制时由公司大股东回购。
(三)公司设立股权激励备用金作为股权激励专项周转资金,以用于回购员工的股权,备用金由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四)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和负责核算,资金的日常支出由公司员工持股管理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经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每年向董事会汇报并向持股员工公布收支情况。
(五)公司大股东代持的激励股权对应的分红,作为股权激励的备用金进入专门账户。
(六)备用金的来源主要是大股东代持的激励股权对应的分红和员工购股的资金。
第十一,退出机制。
(一)无论因何种原因触发退出机制的,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回购,员工应在30天内配合大股东完成激励股权的回购。
(二)员工因违规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应在离开公司时同步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退出手续。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按员工获得激励股权的价格回购;员工因违规违纪退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当年的股权分红。
(三)合同期满、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员工申请离职的,应在离开公司时同步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退出手续。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按双方协商的公允价格回购;员工可按办理离职时的月份折算参与当年的股权分红。
(四)工作业绩考核引发的激励股权退出。已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连续两年业绩考核不合格或是连续三年没有在年度业绩考核中获得过良好(含)以上评价的,应退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所持激励股权核算,资金的日常支出由公司员工持股管理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经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每年向董事会汇报并向持股员工公布收支情况。
(五)公司大股东代持的激励股权对应的分红,作为股权激励的备用金进入专门账户。
(六)备用金的来源主要是大股东代持的激励股权对应的分红和员工购股的资金。
第十一,退出机制。
(一)无论因何种原因触发退出机制的,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回购,员工应在30天内配合大股东完成激励股权的回购。
(二)员工因违规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应在离开公司时同步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退出手续。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按员工获得激励股权的价格回购;员工因违规违纪退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当年的股权分红。
(三)合同期满、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员工申请离职的,应在离开公司时同步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退出手续。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按双方协商的公允价格回购;员工可按办理离职时的月份折算参与当年的股权分红。
(四)工作业绩考核引发的激励股权退出。已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连续两年业绩考核不合格或是连续三年没有在年度业绩考核中获得过良好(含)以上评价的,应退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按双方协商的公允价格回购。员工在退出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的两年内,若业绩条件符合激励股权授予条件的,可重新授予激励股权。
(五)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在公司工作至退休年龄,在因退休离职时可分三年退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按双方协商的公允价格回购,所持股权仍可参与股权分红。
(六)公司被收购时,公司可回购员工持有的激励股权。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按双方协商的公允价格或是按员工获得激励股权价格的150%回购,所持股权仍可按回购时月份折算参与当年的股权分红。
备注:
公允价格建议:
公允价格=获取激励股权时的购股价格×发生回购上年度公司净利润与获取激励股权时公司净利润的增长比率×50%+发生回购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获取激励股权时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比率×50%
第十二,管理机构。
(一)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由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公司GP(公司实际控制人代表)、公司行政人事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工代表组成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
(二)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负责计划由公司大股东按双方协商的公允价格回购。员工在退出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的两年内,若业绩条件符合激励股权授予条件的,可重新授予激励股权。
(五)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在公司工作至退休年龄,在因退休离职时可分三年退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大股东按双方协商的公允价格回购,所持股权仍可参与股权分红。
(六)公司被收购时,公司可回购员工持有的激励股权。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由公司按双方协商的公允价格或是按员工获得激励股权价格的150%回购,所持股权仍可按回购时月份折算参与当年的股权分红。
备注:
公允价格建议:
公允价格=获取激励股权时的购股价格×发生回购上年度公司净利润与获取激励股权时公司净利润的增长比率×50%+发生回购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获取激励股权时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比率×50%
第十二,管理机构。
(一)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由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公司GP(公司实际控制人代表)、公司行政人事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工代表组成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
(二)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负责计划的解释,处理员工持股的相关事宜和负责日常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三,特别说明。
(一)员工因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而产生的税费由个人自理。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由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负责,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协议拟定
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需要对相关操作全面执行,还需要拟定相应的协议进行保障,常规的重要协议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认购协议书、员工参加股权激励计划通知书,以及股份激励计划工作流程。
1.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会决议(见表8-7)。
表8-7 ××公司股东会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的解释,处理员工持股的相关事宜和负责日常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三,特别说明。
(一)员工因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而产生的税费由个人自理。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由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负责,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协议拟定
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需要对相关操作全面执行,还需要拟定相应的协议进行保障,常规的重要协议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认购协议书、员工参加股权激励计划通知书,以及股份激励计划工作流程。
1.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会决议(见表8-7)。
表8-7 ××公司股东会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
管理类 / 日期:2024-03-11
理解那个东西,但是我已经发现,他的信息距离和我越来越近了。因为他不再看《舟山晚报》,我也不再看《新民晚报》了,我们看的都是腾讯新闻App,看新闻头条,他也看我的朋友圈。所以信息高速一旦被打通了,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之间的认知壁垒也逐渐被打破了。要掌握70%~80%的都市消费,其实就是掌握两亿中产阶层。像分众这样的公司,之所以能够覆盖78%有家庭汽车的、80
管理类 / 日期:2024-03-11
实现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一些合伙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资产重组方式退出。二、退出如何结算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而合伙人退出之后,如何结算也是一个问题。一般采用三种方法:估值法、参考相关法律、另外约定。估值法,即当合伙人中途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
管理类 / 日期:2022-3-24
家。幕僚的权力不应凌驾于运营主管之上,而且也不应该掌握运营主管的升迁大权,因为掌握升迁大权,就等于掌握了控制权。企业还应该严格限制中央幕僚的工作范围。他们不应该为运营主管制定政策、程序或计划,这项任务应该交付给实际负责运营的管理者。中央幕僚的任务就是负责组织任务小组,规划这类特殊政策,但绝对不该自己一手承担起这项工作。这类任务是企业培养管理者的大好机会,让服
管理类 / 日期:2022-3-24
(30)程度上借鉴了日本的教科书。1981年5月,法国质量圈协会应运而生,该协会在1981年至1987年间促进了质量圈和参与式管理的发(31)展。法国质量圈协会的创始会长是乔治·阿奇耶医生,他身兼顾问之职,与咨询顾问界的许多知名人士交往甚密,其中包括埃尔韦·赛(32)里耶斯和吉贝尔·拉弗楼,二人均为欧洲团队家具制造公司的顾问,且后者自1983年起成为法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