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创新战略下的标准专利和技术秘密一基......《企业标准化指南》摘录

管理类 日期 2024-01-27
第六节 创新战略下的标准、专利和技术秘密

一、基本概念在开始本节内容之前,为了统一相关概念的表述,我们从已有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出发,引入几个关键术语。

(一)创新ISO/TC279创新管理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负责创新管理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 56000:2020《创新管理——基础和词汇》引用了ISO 9000《质量管理——基础和词汇》的创新定义。

创新(Iovatio):新的或变更的实体,实现或重新分配价值。

注1:新颖性和价值与组织和相关方的洞察力(Perceptio)有关并由其决定。

注2:创新可以是产品、服务、流程、模型、方法等方面的创新。

注3:创新是一种结果。“创新”一词有时指的是导致或旨在创新的活动或过程。当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创新”时,它应该总是与某种形式的限定符一起使用,例如:“创新活动”。

注4:为了统计调查,请参阅“第4版的奥斯陆手册”(经合组织/第六节 创新战略下的标准、专利和技术秘密

一、基本概念在开始本节内容之前,为了统一相关概念的表述,我们从已有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出发,引入几个关键术语。

(一)创新ISO/TC279创新管理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负责创新管理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 56000:2020《创新管理——基础和词汇》引用了ISO 9000《质量管理——基础和词汇》的创新定义。

创新(Iovatio):新的或变更的实体,实现或重新分配价值。

注1:新颖性和价值与组织和相关方的洞察力(Perceptio)有关并由其决定。

注2:创新可以是产品、服务、流程、模型、方法等方面的创新。

注3:创新是一种结果。“创新”一词有时指的是导致或旨在创新的活动或过程。当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创新”时,它应该总是与某种形式的限定符一起使用,例如:“创新活动”。

注4:为了统计调查,请参阅“第4版的奥斯陆手册”(经合组织/欧洲统计局2018年)。

定义中的“新的或变更的实体”对应“新的或改进的产品或过程,或其组合,与该单元的先前产品或过程显著不同”。“实现或重新分配价值”对应“已经向潜在用户提供或已经有该单位使用”。

(二)标准GB/T 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给出了标准的定义。

标准(Stadard):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三)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起草的GB/T 21374—2008《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基本词汇》给出了专利和专利权的定义。

专利(Patet):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Patet right):经申请并在满足一定法律条件的前提下由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一定期限的排他性权利。

ISO发布的ISO 56000:2020《创新管理——基础和词汇》给出了知识资产、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资产(Itellectual assets):有价值的无形创造或知识资欧洲统计局2018年)。

定义中的“新的或变更的实体”对应“新的或改进的产品或过程,或其组合,与该单元的先前产品或过程显著不同”。“实现或重新分配价值”对应“已经向潜在用户提供或已经有该单位使用”。

(二)标准GB/T 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给出了标准的定义。

标准(Stadard):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三)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起草的GB/T 21374—2008《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基本词汇》给出了专利和专利权的定义。

专利(Patet):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Patet right):经申请并在满足一定法律条件的前提下由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一定期限的排他性权利。

ISO发布的ISO 56000:2020《创新管理——基础和词汇》给出了知识资产、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资产(Itellectual assets):有价值的无形创造或知识资源。

知识产权(Itellectual property):受法律保护条件的智力活动成果。

GB/T 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给出了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I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自然人或法人对其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等。

目前,我国的国家标准还没有对I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和Itellectual property进行严格区分,都称为知识产权。

(四)技术成果和商业秘密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术语,是在相关法律及法律释义中规定的。200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2004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别给出了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定义。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源。

知识产权(Itellectual property):受法律保护条件的智力活动成果。

GB/T 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给出了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I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自然人或法人对其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等。

目前,我国的国家标准还没有对I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和Itellectual property进行严格区分,都称为知识产权。

(四)技术成果和商业秘密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术语,是在相关法律及法律释义中规定的。200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2004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别给出了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定义。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二、标准、专利和技术秘密的关系标准、专利和技术秘密都是企业创新战略下的内容,都是知识的载体。标准,大多数情况下指技术标准,本质是一种各方达成的技术协议、技术约定,在一定范围提供的技术要求,通过某种形式的技术约束,实现标准化目标,例如降低成本、保护人身安全、保护环境等。专利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设计。专利是一种技术成果,是为了解决某项技术问题而提供的实施方案。专利的目标,是某个专家或企业为了解决某些特定的问题,提出设计方案,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同时得到法律保护,具有专有性,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技术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凭借知识、经验或技能产生,是对企业生产具有重要价值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例如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方法、草图、试验数据等,并且这些技术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不对外公开。

(一)标准代表的公共利益、公共权力标准,是经过利益相关方协调一致形成的产物,是各方参与的结果;是为了共同使用、重复使用,在一定范围内建立技术规则和秩序而制定的。这就意味着标准(企业内部标准或者企业内控标准除外)代表着公共利益,是一种“公权力”,不为个别企业或个人所私有。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二、标准、专利和技术秘密的关系标准、专利和技术秘密都是企业创新战略下的内容,都是知识的载体。标准,大多数情况下指技术标准,本质是一种各方达成的技术协议、技术约定,在一定范围提供的技术要求,通过某种形式的技术约束,实现标准化目标,例如降低成本、保护人身安全、保护环境等。专利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设计。专利是一种技术成果,是为了解决某项技术问题而提供的实施方案。专利的目标,是某个专家或企业为了解决某些特定的问题,提出设计方案,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同时得到法律保护,具有专有性,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技术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凭借知识、经验或技能产生,是对企业生产具有重要价值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例如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方法、草图、试验数据等,并且这些技术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不对外公开。

(一)标准代表的公共利益、公共权力标准,是经过利益相关方协调一致形成的产物,是各方参与的结果;是为了共同使用、重复使用,在一定范围内建立技术规则和秩序而制定的。这就意味着标准(企业内部标准或者企业内控标准除外)代表着公共利益,是一种“公权力”,不为个别企业或个人所私有。(二)专利和技术秘密代表的私有权通常来说,企业的专利和企业技术秘密是企业的知识资产,为企业所独占。当然,对于企业内部标准或者企业内控标准,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技术秘密的定义,也属于企业技术秘密。专利和技术秘密是企业的知识资产,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三)标准和专利是公开的,技术秘密是保密的通常来说,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是公开发布的文件(部分具有保密属性的标准除外),是相关方共同制定供社会各方重复使用、共同使用的一种文件,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标准可以公开获得。

专利公开是将请求保护的发明通过科学刊物书面公开,或通过演讲口头公开,或在展览会上展出发明的物品或物品构成的发明方法。公开的另一层含义是在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中对发明技术内容的公开。同时,要求发明信息必须清楚、完整,同行业技术人员能够据此应用实施。专利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所有授权的发明创造在授权后,发明专利申请甚至在申请日后、授权以前的一定时间,都应当向公众公开。这是社会公众的利益所需要的。

国防专利应遵照《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执行。根据《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绝密级涉及国防利益的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国防专利局受理的国防专利申请,在受理、审查、复审、授权、转让、实施、调处纠纷和诉讼的过程中,在未解密前按照《中(二)专利和技术秘密代表的私有权通常来说,企业的专利和企业技术秘密是企业的知识资产,为企业所独占。当然,对于企业内部标准或者企业内控标准,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技术秘密的定义,也属于企业技术秘密。专利和技术秘密是企业的知识资产,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三)标准和专利是公开的,技术秘密是保密的通常来说,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是公开发布的文件(部分具有保密属性的标准除外),是相关方共同制定供社会各方重复使用、共同使用的一种文件,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标准可以公开获得。

专利公开是将请求保护的发明通过科学刊物书面公开,或通过演讲口头公开,或在展览会上展出发明的物品或物品构成的发明方法。公开的另一层含义是在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中对发明技术内容的公开。同时,要求发明信息必须清楚、完整,同行业技术人员能够据此应用实施。专利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所有授权的发明创造在授权后,发明专利申请甚至在申请日后、授权以前的一定时间,都应当向公众公开。这是社会公众的利益所需要的。

国防专利应遵照《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执行。根据《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绝密级涉及国防利益的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国防专利局受理的国防专利申请,在受理、审查、复审、授权、转让、实施、调处纠纷和诉讼的过程中,在未解密前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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